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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7-25 23:52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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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文解字
1、操:喿,既是声旁也是形旁,表示成群小鸟在树上呱叫。操,篆文(手,挥动拳脚)(噪,集体呐喊),造字本义:动词,集体喊着口令训练或演习。
2、钩:“勾”是“鉤”和“鈎”的本字;“鈎”是“鉤”的异体字。勾,籀文是象形字,像中部弯曲呈∪形、两端尖利的工具,中部可提抓、挂吊,两端可用于刺戳。篆文假借“句”代替“勾”。籀文字形与“厷”极为相似,篆文则与“句”重复,为避免混淆,隶书另造“丩、厶”会义的“勾”代替。当“勾”的名词本义消失后,篆文再加“金”(金属)另造“鉤”代替,表示金属勾连工具。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,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。楷书异体字“鈎”用“勾”代替正体楷书字形中的“句”。造字本义:名词,可刺戳、可提挂的弯曲金属勾连工具。
3、铒:耳,既是声旁也是形旁,表示朵状物。餌,侯马盟书(食,面食)(耳,朵状物),表示捏成耳朵状的面食品。篆文承续侯马盟书字形。篆文异体字(蒸汽)(耳,朵状物)(鬲,煮锅),表示将捏成耳状的面食放在鬲锅干蒸。造字本义:名词,用面皮包裹内馅的饺子,北方著名面食之一。因多用水煮,俗称“水饺”;因制作时将面皮的两边扭绞在一起,捏成耳朵状,又叫“饵”,或“饺饵”。
4、畏:鬼,既是声旁也是形旁,表示巫师扮演的邪魔妖怪。畏,甲骨文(爪,抓持)(田,是“鬼”的省略,鬼面具),表示巫师手持面具化装。有的甲骨文(卜,神杖)(头戴鬼面具的巫师),表示戴鬼面具的巫师手持神杖表演降神仪式。有的甲骨文将神杖“卜”写成。金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。诅楚文将“人”写成,将“卜”写成“爪”。篆文误将金文字形中的“人”写成。造字本义:动词,巫师头戴鬼面具,手执魔杖,表演逐鬼驱邪的舞蹈。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表示“鬼头”的“由”写成“田”,将篆文字形中的写成,导致“爪”形消失,“人”形淡化。
附一 文言版《説文解字》:畏,惡也。从甶,虎省。鬼頭而虎爪,可畏也。
附二 白话版《说文解字》:畏,厌恶。字形采用“甶”和省略式的“虎”会义。“畏”字像怪物长着鬼头,张着虎爪,形象可怖。
5、兵:兵,甲骨文(廾,双手持握)(斤,斧子),字形像士卒双手持握斧子参战。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“斧”写成“斤”;将“廾”写成。籀文将金文字形中的斧子“斤”替换成“干”,并加“人”,强调“兵”是作战者。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“斧”写成“斤”。造字本义:名词,手持战斧作战的士卒。
6、争:爭,金文(爪,上面一只手)(又,中间一只手)(又,下面一只手),表示众人伸手抢夺同一物品。篆文将金文字形下部的两只手混合成。造字本义:动词,竞相抢夺。
7、费:費,金文(弗,捆绑)(钱贝)(刀,割、解)。篆文省去“刀”。造字本义:动词,解开系扎的贝壳,购物开销。
8、服:“”是“服”的本字。,甲骨文(人,罪人)(又,抓捕、控制),表示抓捕罪犯。当“”作为单纯字件后,甲骨文再加“凡”(方形木枷)另造“服”代替,强调抓捕罪犯,并用刑枷加以控制。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。有的金文误将“凡”(木枷)写成“舟”。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“舟”写成,将金文字形中的“人”写成。隶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“舟”写成“月”,将篆文字形的“人”写成“卪”,将篆文字形中的“又”写成,以致字形面目全非。造字本义:动词,抓捕战俘或罪犯,强制上枷,使之屈从。
9、神:“申”与“电”同源,后分化;“申”是“神”的本字。申,甲骨文是象形字,字形像神秘的劈雳、不同方向开裂的闪电。古人认为打雷闪电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在发怒。当“申”的“闪电”和“天神”本义消失后,金文再加“示”另造“神”代替:(示,祭祀)(申,闪电),表示祭拜发出闪电的天公。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“申”写成由两个“爪”和一竖指事符号组成的。造字本义:名词,古人祭拜的天公,万物的创造者和掌控者。
10、明:“朙”是“明”的异体字;“眀”是“朙”的异体字。明,甲骨文(日,太阳)(月,月亮),表示太阳和月亮发光照耀。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“日”写成。籀文承续甲骨文字形。造字本义:动词,日光或月光将空间照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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