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万章曰:“尧以天下与舜,有诸?” 孟子曰:“否。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” “然则舜有天下也,孰与之?” 曰:“天与之。” “天与之者,谆谆然命之乎?” 曰:“否。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 曰:“以行与事示之者,如之何?” 曰:“天子能荐人于天,不能使天与之天下;诸侯能荐人于天子,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;大夫能荐人于诸侯,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。昔者,尧荐舜于天,而天受之;暴(pù)之于民,而民受之;故曰,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 曰:“敢问荐之于天,而天受之;暴之于民,而民受之,如何?” 曰:“使之主祭,而百神享之,是天受之;使之主事,而事治,百姓安之,是民受之也。天与之,人与之,故曰,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舜相尧二十有八载,非人之所能为也,天也。尧崩,三年之丧毕,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。天下诸侯朝觐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讼狱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讴歌者,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,故曰,天也。夫然后之中国,践天子位焉。而居尧之宫,逼尧之子,是篡也,非天与也。《太誓》曰:‘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。’此之谓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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