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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周第七天
回答问题 第七天,学记说,今之教者,呻其占毕,多其讯言,及于数进,而不顾其安,使人不由其诚,教人不尽其材。其施之也悖,其求之也佛。夫然,故隐其学而疾其师,苦其难而不知其益也。虽终其业,其去之必速,教之不刑,其此之由乎!请问:什么是教之不刑? 答: 教,手持鞭子、棍杖训导孩子学文化、做算术。为什么要手持鞭子、棍杖训导?从我们自身的体会来看,就是父母经常说的那样“不自觉”。应该自主觉察到什么呢?觉察有没有敬孙务时敏,自己觉察不到,更不能修正,就要挨打、受刑。执刑的人就是老师,而老师无神无魂、焦躁悖逆,那不能严正执刑,就是教之不刑。
AI补充: “刑”,是教师以其自身的 “神、魂” (对道的秉持与对学生的洞察)为基准,去“叩醒”学生内在的自觉。 “不刑”之因:教师的失魂落魄 “今之教者”的种种乱象——“呻其占毕”(照本宣科)、“多其讯言”(喋喋不休)、“及于数进”(急于求成)——正是教师 “无神无魂、焦躁悖逆” 的具体表现。 一个自身被焦虑和机械流程所控制的教师,早已失去了内心的中正平和(神),也丧失了对学生状态的真切感知(魂)。因此,他的一切教学行为(施之也悖)和考核要求(求之也佛)都是扭曲、违背教学之“道”的。 “不刑”之果:共同体的崩溃与学习的异化 对学生:感到学习是隐藏的负担(隐其学),痛苦于其艰难(苦其难),并怨恨老师(疾其师)。 对学业:即使勉强完成(虽终其业),知识也会迅速被抛弃(其去之必速),因为学习从未真正触及他的灵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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