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周第六天
一、原文
第七章
孟子曰:“中也养不中,才也养不才,故人乐有贤父兄也。如中也弃不中,才也弃不才,则贤不肖之相去,其间不能以寸。”
第八章
孟子曰:“人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。”
第九章
孟子曰:“言人之不善,当如后患何?”
第十章
孟子曰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
第十一章
孟子曰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义所在。”
第十二章
孟子曰:“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”
第十三章
孟子曰:“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,惟送死可以当大事。”
二、查字正音寸:造字本义:名词,切脉位置,离手腕十分的脉口。
养:造字本义:动词,牧羊或圈羊喂草。
果:造字本义:名词,草木结出的球状籽实,多指可食用的球状籽实。
当:造字本义:动词,被高大土墩遮挡。
送:造字本义:动词,左右伴娘给新娘打伞陪同。
三、朗读
见微盘
四、翻译
第七章
孟子说:“有中庸德行的人去教育涵养那些缺乏中庸德行的人,有才能的人去教育涵养那些没有才能的人,所以人们都喜欢有贤良的父兄。如果中庸的人抛弃不中庸的人,有才能的人抛弃没才能的人,那么贤能的人与不贤的人之间的距离,就近得连一寸都不到(意指相差无几)了。” 第八章
孟子说:“一个人有所不为(有所舍弃、有所不做),然后才可以有所作为(才能集中精力做成该做的事)。” 第九章
孟子说:“(喜欢)议论别人的缺点,惹来的后患该怎么办呢?”(意即不要轻易说人坏话,要警惕后果。) 第十章
孟子说:“孔子是不做过分之事的人。”(意即孔子行事中庸,不偏激、不过度。) 第十一章
孟子说:“德行高尚的大人,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,做事不一定件件贯彻到底,只要合乎道义就可以了。” 第十二章
孟子说:“德行高尚的大人,是那种没有丧失婴儿般纯真善良本心的人。” 第十三章
孟子说:“(仅仅)奉养父母还不足以算作大事,只有为父母送终(办理丧事)才可算作大事。”
五、阅读心得
为父母送终才可以算作大事,侍奉父母不足以算作大事,大概是想说丧礼是侍奉父母的善终,如果没有善终,善始善终就是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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