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周第五天
一、原文
第三章
孟子告齐宣王曰:“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雠。”
王曰:“礼,为旧君有服,何如斯可为服矣?”曰:“谏行言听,膏泽下于民;有故而去,则君使人导之出疆,又先于其所往;去三年不反,然后收其田里。此之谓三有礼焉。如此,则为之服矣。今也为臣,谏则不行,言则不听,膏泽不下于民;有故而去,则君搏执之,又极之于其所往;去之日,遂收其田里。此之谓寇仇。寇仇,何服之有?”
第四章
孟子曰:“无罪而杀士,则大夫可以去;无罪而戮民,则士可以徙。”
第五章
孟子曰:“君仁,莫不仁;君义,莫不义。”
第六章
孟子曰:“非礼之礼,非义之义,大人弗为。”
二、查字正音
雠chóu:造字本义:动词,雌雄二鸟,相向交颈,对歌倾诉。
膏:造字本义:名词,庙堂中敬神的油脂。
谏:造字本义:动词,臣子批评或忠告君王。
泽:造字本义:动词,择地截流,蓄水灌溉。
搏:造字本义:动词,武力拼杀,捆绑俘获敌人。
三、朗读
见微盘
四、翻译
第三章 孟子告诉齐宣王说:“君主看待臣下如同自己的手足,那么臣下看待君主就如同自己的腹心;君主看待臣下如同犬马,那么臣下看待君主就如同一般国人;君主看待臣下如同泥土草芥,那么臣下看待君主就如同仇敌。” 宣王说:“按照礼制,臣下对过去的君主应当服丧,怎样的情况下才应当为之服丧呢?”孟子说:“(臣下在职时)劝谏能实行,建议能被听从,恩惠能施及百姓;后来因故离开时,君主派人引导他出国境,又预先派人到他要去的地方(为他安排);离开三年还不回来,才收回他的田地房产。这就叫做‘三有礼’。做到这样,臣下才为之服丧。如今做臣下的,劝谏不被实行,建议不被听从,恩惠不能施及百姓;因故离开时,君主就抓起来捆绑,又在他所去的地方使他困窘;离开的当天,就收回他的田地房产。这就叫做仇敌。对仇敌,还服什么丧呢?” 第四章 孟子说:“没有罪而杀害士人,那么大夫就可以离开(这个国家);没有罪而杀戮百姓,那么士人就可以迁往别处。” 第五章 孟子说:“君主仁爱,就没有人不仁爱;君主行义,就没有人不义。” 第六章 孟子说:“(那种)不合乎礼的‘礼’,不合乎义的‘义’,有德行的君子是不去做的。”
五、阅读心得
这几章说了一些具体的情况,君王施行仁政,和国人拥戴君王是相辅相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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